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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用体系将建立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纲要》规定的时间表,2014年将迎来第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首次大考。据透露,2014年6月底前,应该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表示,上述任务如期完成的话,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会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这样,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初具雏形,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

  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了解了《纲要》的基本内容后,部分地方政府反应迅速,启动了地方版的信用规划编制工作,在基本框架上沿用了《纲要》的模式,实现了与国家层面的对接。目前,广东、江苏、贵州等省都编制了截至2020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